GBT 7676.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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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6B73A6FB482896C08EC42D4DE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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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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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676.6-1998,前言,本 标准 等 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51-6《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第四版1984年),本标 准 代 替GB7 676.6-8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电阻表(阻抗表)和t导表,的特殊要求》,GB 7 676 .6- 87《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是等效采用IEC 51-6第四版1984年)制定的。在此之后,由于IEC分别于1994,1995和1997年对,IEC 51的第1部分作了三次修订,为使本标准各部分协调一致及遵循等同采用的原则对原国穿标准中,的某些条文做了相应编辑性的修改,本 标准 在 技术内容及编写格式上均与IEC 51-6(第四版1984年)完全相同;在结构上,保留厂IEC,51-6(第四版1984年)的前言和引言,同时增加了本前言,自本 标 准 实施之日起,原国家标准GB7 676.6-87同时废止,本标 准 的 附录A-6是标准的附录,本标 准 由 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 准 由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 准 主 要起草单位:上海第六电表厂、上海浦江电表厂、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薛德晋、张晓南、徐人恒,GB/T 7676.6-1998,IEC前言,1) I E C 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间题特别关心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因而,它们尽可能地表达了国际上对该问题的一致意见,2) 这 些 决议或协议形成的文件,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且在此意义仁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3) 为 促进 国际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承担在各自的国家和地区标准中尽最大可能采用IEC国际,标准的责任。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均应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明确指出,IEC引言,本标 准 是 由IEC第85(基本电量测量设备)技术委员会(原分技术委员会13B:电测量仪表)制定,的,本第 四 版 本代替IEC5 1第三版,本标 准 为 第6部分,本 IEC 5 1修订版包括下列内容:,第 1部 分 ;定义和通用要求,第 2部 分 :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第 3部 分 ;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的特殊要求,第 4部 分 ;频率表的特殊要求,第 5部 分 :相位表、功率因数表和同步指示器的特殊要求,第 6部 分 :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特殊要求,第 7部 分 :多功能仪表的特殊要求,第 8部 分 ;附件的特殊要求,第 9部 分 :推荐的试验方法,第 2到 第 9各部分本身是不完整的,应结合第I部分一起使用,所有 各 部 分均按相同的格式编排,且标题和条款号间始终保持一致关系。此外,各部分的表、图和附,录分别添加了该部分的后缀号以示区别。这样的编排有助于IEC 51的读者区别有关不同类型仪表的信,息,本标 准 的 文本基于下列文件:,六月法草案表决报告,13B(CO)89 13B(CO)98,有关本标准投票的全部资料可查阅上表中的表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第6部分:电阻表(阻抗表)和电导表,的 特 殊 要 求,G13/T 7676.6一1998,idt IEC 51-60984,Direct acting indicating analogue electrical,measuringinstruments and their accessories 代替GB 7676.6 &1,Part 6: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ohmmeters (impedance meters),and conductance meters,1 范围,1.1-1.8 见第1部分,1.9 本标准第6部分不适用于电阻率表(比电阻表)、带电电路中使用的绝缘电阻表或电导率表(比电,导表),2 定义,见第 1部 分,3 分类、分级和符合性,3., 分类,电阻 表 应 分为;,11门按第1部分2.2 所规定的工作方式分类,3.1.2 按是用两端法或四端法测量电阻值的方法分类口,3.1-3 按其具有线性标度尺或非线性标度尺分类,3.2 分级,电阻 表 应 按以下等级指数表示的准确度等级分级:,0. 05 ,0 . 1, 0.2,0.5,1,1.5,2,2.5,3,5,10,20,3.3 与本标准要求的符合性,3.3.1和I12 .h?第1部分,3.3.3 对阻抗表和不以电阻或电导单位分度的仪表,应遵守制造厂的说明书,4 参比条件和墓本误差,4.1 参比条件,4.1.1-4.1.3 见第1部分,4.1.4 表1 -1中有关纹波、畸变、峰值因数和频率的要求不适用于电阻表,4.2 基本误差极限、基准值,国家质盘技术监督局1998一07一28批准1999一05一01实施,GB/'r 7676.6-1998,见第 1部 分,4.2.1 基本误差与准确度等级的关系,见第 1部 分,4.2.2 基准值,电阻 表 的 基准值为:,4.22.1 非线性标度尺的电阻表为指示值,等级 指 数 用表1- 1规定的符号E-3标志(见第1部分第8章),4.2.22 对线性标度尺的电阻表为量程,等级 指 数 用表HI- 1规定的符号E-10标志(见第1部分第8章),43 额定值,4.3.1 当额定电压已规定时,测量端的开路电压与额定电压之差应不大于额定电压的IOXoo,4.3.2 当给定值的试验电阻两端的额定电压已规定时,两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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